1.招标条件
本工程 九德路南北段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 已由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以 11011222210200000997-XM00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通州区 九德路南北段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5033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 278.987684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作业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范围。
2.6 划分标段的说明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申请人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信息申报完成;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4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7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8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2-11-25 9:00:00 至 2022-11-30 17:00:00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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