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中卫热电2023年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热电2023年液氨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脱硝装置采用SCR工艺,采用液氨作为脱硝剂。液氨卧式储罐容量为39m³×2台,满足环境温度为50℃时,2台锅炉BMCR工况、88.57%脱硝效率、连续运行3~5天的储氨量,液氨蒸发能力为3×130kg/h。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为中卫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全年拟采购液氨数量(预估)为670吨。投标人根据现场生产的需求或招标人通知的需求量,按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不受双休日和节假日约束。
2.1.3交货期:6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供货起始日期为中卫热电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合同供货量执行完毕次日开始,至中卫热电液氨改尿素项目完工投运日期截止。)
2.1.4交货地点: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氨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租赁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及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供货的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30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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