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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中心路南段(姜山横河-狮山公园北)交安科技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姜山镇中心路南段(姜山横河-狮山公园北)交安科技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 CBZJ-20226177G公布日期 : 2022-
姜山镇中心路南段(姜山横河-狮山公园北)交安科技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BZJ-20226177G

公布日期 : 2022-11-23


项目概况:

(姜山镇中心路南段(姜山横河-狮山公园北)交安科技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5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BZJ-20226177G   

2.项目

3.预算金额(元):720000

4.最高限价(元):711355

5.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姜山镇中心路南段(姜山横河-狮山公园北)交安科技设施采购及安装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71135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姜山镇中心路南段(姜山横河-狮山公园北)范围内相应地面道路的信号灯、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包括交通视频监控、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交通信号控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与道路主体施工同步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11232022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9:30

4.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投标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

2.4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6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规定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1214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

收件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每家投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具体以开标当日官方要求的最新防控措施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7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8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9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6-2.8条内容废止。

2.10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 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1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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