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LJNSHC-F1021)
根据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复的《招标方案》,中机国际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2-LJNSHC-F1021
三、项目概况
包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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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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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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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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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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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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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点维修(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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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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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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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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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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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点维修(汕尾市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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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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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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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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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包组一、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均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维修(含二类)以上资质或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提供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提供维修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1年以上周期的租房证明。
(六)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军队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通过“军队采购网站” 、“信用”网站 、 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发售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7 日(09:00—11:30,14:30—16:30) 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付款。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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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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