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 2×66 万千瓦 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 500kV 并联电抗器设备、送风机房钢结构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 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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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音 华 坑 口电厂 2× 66 万 千 瓦 超 超 临 界 机 组 新 建 工程500kV并 联 电 抗 器设备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 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 6×66 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 2×66 万 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 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 期工程计划新建 2×66 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 硫、脱硝装置。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开工建设,2023 年 11 月 15 日 1 号机 组投产发电,2022 年 12 月 15 日2 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设备供货范围包括 3 台500kV 并联电抗器本体(包括底 座及附件)、3 组出线及中性点套管式电流互感器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运 输、调试、现场服务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交货期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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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音 华 坑 口电厂 2× 66 万 千 瓦 超 超 临 界 机 组 新 建 工 程 送 风 机 房 钢 结 构设备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拟按煤电一体化坑口 电站模式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 6×66 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建设 2×66 万 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留有扩建条件。该项目作为锡盟~泰州±800kV 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所输电力送往江苏负荷中心消纳。本 期工程计划新建 2×66 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 硫、脱硝装置。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开工建设,2023 年 11 月 15 日 1 号机 组投产发电,2022 年 12 月 15 日2 号机组投产发电。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设备供货范围为 2 台机组送风机房钢结构,包括:立柱、 主梁、次梁、垂直斜撑、水平斜撑、吊车梁、连接板、调整垫板、试验板、 高强度螺栓、栓钉、钢楼梯等全部设备的设计、供货,制造、运输、调试、 现场服务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交货期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注: 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白 音 华 坑 口 电 厂 2 ×66 万千 瓦 超 超 临 界 机 组 新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 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上海能源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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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工 程 500kV 并 联 电 抗 器 设备 |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 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 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11、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取 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作无效处理。 12、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 500kV 并联电抗器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 题。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所投设备在国内近 8 年内(合同签订时间在 2014 年 9 月-2022 年 9 月)具有至少 1 个项目(6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设备供货且成功运行 1 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业 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和已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确认的设备移交证明或发票等 能证明本设备投产交付的材料均可),运行时间判定以发电机组 168 小时试运行时间满 1 年以上为准)。 |
2. |
白 音 华 坑 口 电 厂 2 ×66 万千 瓦 超 超 临 界 机 组 新 建 工 程 送 风 机 房 钢 结构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 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上海能源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 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 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11、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取 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作无效处理。 12、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钢结构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等问题。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所投设备近 6 年内(2016 年 9 月-2022 年 9 月) 具有至少 2 个 2000 吨以上钢结构厂房的供货业 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