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 第三标段: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第三标段:PC总承包)已经由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2〕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第三标段: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5836.58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36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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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及131团。 3.工程规模:(一)改造升级供热智能平台;(二)改造22座换热站的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三)改造22座换热站的站内设备、工艺系统;(四)改造12座换热站的电气设备系统;(五) 22座换热站的土建维修及标准化改造。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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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第三标段: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范围包括: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换热站及配套设备智能化改造项目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宏方、博浩、春华园等10个换热站配套设备智能优化改造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3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其它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会濒临破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须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记录及截图并下载本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在截图内容及信用信息报告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与参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如果项目经理更换投标无效; (5)投标企业需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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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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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0:00:00至2022年09月20日 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