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及其附属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光伏场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内蒙古东胜热电有公司(以下简称:东胜热电公司)北部矿区范围内,场址结构为矿区排土场(部分区域正在排土回填及平整),对外交通条件便利,适合大型地面电站的建设。
本工程项目为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规模230MW,直流侧总安装容量为301.99104MWp,共分为74个方阵,使用545Wp双玻双面单晶硅组件,计划安装组件数量为 554112块,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方式。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支路,共288个支路,每18个组串接入一个196kW逆变器,共16个逆变器接入一个3150kVA箱式变压器。35kV箱式变压器经10回集电线路分别接入光伏区升压站35kV母线,每回集电线路连接7~8个单元。光伏场站新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以单回220kV线路接入东胜热电公司220kV升压站内,火电厂原有220kV配电装置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扩建1个光伏站进线间隔,1个电锅炉变间隔,光伏与火电采用一体化调度运营模式。
2.1.2招标范围:
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及其附属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包含23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站、集电线路、升压站及火电厂内升压站新建2个扩建间隔建设,拆除并新建扩建端地面原有彩钢房库房,在火电厂已有控制中心增加相应监控画面及工位,实现统一调度和监控。其中:
2.1.2.1线路以光伏升压站门型架为界,门型架结构(含下接口)之前的工程归本标段,本标段负责对应光缆镕接;
2.1.2.2线路以热电厂升压站新扩建的出线间隔为界,新扩建出线间隔建设归本标段,本标段负责对应光缆镕接;
2.1.2.3本标段的设计优化、施工、设备及系统配置必须满足本光伏项目智慧场站、智慧管控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并预留设备安装位置、电源、信息传输通道,满足建设规范及要求,确保设备数据及信息能够传送智慧管控平台主机安装点
2.1.2.4本标段有义务配合其他标段的设计、施工及调试。如有异议,由发包方最终决定,本标段必须无条件服从。
2.1.2.5具体内容
项目内容为EPC总承包工程,承担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设备供货(不含组件、逆变器、主变压器)、施工、调试及试运行、工程全过程管理,直至移交生产并完成最终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详勘、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技术服务;
2)设备供货: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压器甲供外,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由投标方采购供货和运输到场,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含甲供设备)。负责含甲供设备在内的全部设备材料备件的检验,卸车、代保管、二次搬运等。
3)施工:本标段范围内所有地基处理、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协调,保证光伏场站及升压站的完整性。施工安全、质量、工期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能源集团有关规定。
4)调试及试运行: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分体调试、分系统调试、两侧升压站联调、整套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负责在试运行期间完成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含甲供设备)及审查,并通过内外部验收。
5)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有的自工程施工准备至最终竣工验收的所有工程管理工作:
负责本标段范围内工程期间与所有相关方的协调配合并承担费用;负责本标段施工临时用地(含占林、占草)、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通讯等事项并自行承担费用;负责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条件、专项验收(含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档案水土保持、防雷等)、专业检查及专业验收或评价(含电网、能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住建部门等)、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的所有手续办理,提供所需条件和支持性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已完成的资料清单见第六章附件1)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工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含占地补偿调整及相应前期手续补充费用。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有试验、检验、评价等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负责对本标段范围内招标方已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不足部分的补充投保,为参建人员投保工伤保险或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或保险金额为不低于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的意外伤害险,承担高风险作业的作业时应购买雇主责任险。负责按照国家、地方和国家能源集团标准搜集整理本标段工程档案并移交发包方,并确保通过专项验收。
2.1.2.6其他:
(1)负责标段范围内满足集团达标投产所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按照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智慧化等管理要求,专门配置有关专业人员开展各项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工程进度满足发包方要求,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2.1.3计划工期:
根据土地流转情况适时开展一、二阶段施工,计划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火电厂升压站新建扩建间隔建设并具备送电条件,2023年6月30日实现首次并网,2023年12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工期进度根据上级公司批准的计划完成。
2.1.4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等级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等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1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19 16:3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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