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楚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柴油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库尔勒市库尔楚水库工程项目使用的柴油,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地址及概况:库尔勒市库尔楚水库工程位于库尔楚河两支流汇合口下游0.6km处(出山口上游1.9km处),工程区距库尔勒市80km,距乌鲁木齐市563km,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是一座承担灌溉、工业供水等任务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该水库总库容为927.8万m3,正常蓄水位1448.00m。水库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溢洪道、导流兼泄洪冲沙隧洞和灌溉放水隧洞等组成,其中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最大坝高为61m,坝顶长度为191m。本合同工程计划2022年2月28日开工,2024年11月30日全部完工,总工期1007日历天。
项目合同额为3.695亿元,施工形式为施工总承包(EPC)。
2、竞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库尔勒市库尔楚水库工程项目所用柴油。
竞标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竞标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2700 |
|
2 |
柴油 |
-10# |
吨 |
900 |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竞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2年9月-项目完工)。
4、交货地点:库尔勒市库尔楚水库工程项目工地现场。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国VI车用柴油执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的销售公司,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的销售公司就本标的供应库柴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且需取得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必须提供授权代理书。
3、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竞标,一个生产厂家授权的多个代理商可以同时参与竞标。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竞标文件。
3、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