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长沙能发新能源公司醴陵市华联瓷业8.668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长沙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长沙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醴陵市华联瓷业8.668MW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湖南省醴陵市。分别是项目一: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项目二: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项目三: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期),本项目利用园区内厂房闲置彩钢瓦屋面架设支架建设光伏电站,屋顶面积约75853m2。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配备取水点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本项目直流侧容量为9.9011MWp、交流侧容量为8.668MWp。采用550Wp单晶硅组件数量为18002块。配置110KW组串式逆变器20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33台(具体以发包人集采可用型号为准)。
本光伏电站为醴陵市华联瓷业8.668MW分布式光伏项目共2个厂区,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二期)光伏场区采用分散发电、集中并网的模式,发电单元系统汇集后通过就近升压至10kV,通过2回 10kV 汇集线路接至园区内的两个不同的 10kV 配电室并网,10kV 系统采用单母接线。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期)光伏场区采用分散发电、集中并网的模式,发电单元系统汇集后通过7回0.38KV汇集线路接至园区内的低压配电室。光伏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进行设计。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 计算机监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满足本站安全运行监视和控制的全部功能。
站内主要电气设备(10kV开关柜、箱变等)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根据有关规程规范进行配置。监控系统通过远动终端与调度中心计算机监控系 统联网,实现本电站调度相关信息的上送。
本项目利用场区建筑物的闲置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原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一: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共利用园区内 3 栋建筑楼,均为彩钢瓦屋面,总面积 38035m2。根据现场情况及结合图纸资料,预估安装光伏容 量为 5.544MWp,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3 个月,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
项目二: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共利用园区内 2 栋建筑楼,均为彩钢瓦屋面,总面积 13734m2。根据现场情况及结合图纸资料,预估安装光伏容量为 1.7732MWp,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2 个月,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
项目三: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期),共利用园区内 2 栋建筑楼,为彩钢瓦屋面,面积共 24084m2,根据现有图纸布置组件,预估安装光伏容量为2.5839MWp,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3 个月,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
公司名称 |
厂房名称 |
厂房状态 |
屋面材质 |
面积(平方米) |
装机容量(MW) |
组件数量 |
||
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一期) |
1#厂房 |
已建成 |
彩钢瓦 |
11097 |
38035 |
1.573 |
5.544 |
2860 |
2#厂房 |
已建成 |
彩钢瓦 |
17688 |
2.7027 |
4914 |
|||
生产车间3# |
已建成 |
彩钢瓦 |
9250 |
1.2683 |
2306 |
|||
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二期) |
生产车间1# |
在建 |
彩钢瓦 |
4484 |
13734 |
0.5005 |
1.7732 |
910 |
生产车间2# |
待建 |
彩钢瓦 |
9250 |
1.2727 |
2314 |
|||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期) |
314园区1#厂房 |
待建 |
彩钢瓦 |
12056 |
24084 |
1.3156 |
2.5839 |
2392 |
314园区2#厂房 |
待建 |
彩钢瓦 |
12028 |
1.2683 |
2306 |
|||
合计 |
75853 |
75853 |
9.9011 |
9.9011 |
18002 |
招标范围:
(1)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不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及工程施工。【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为甲供】承包人需采购一台SmartLogger3000A01CN数据采集器和一套环境监测仪,并将环境监测仪数据接入监控平台。环境监测仪支持名单如下:
注明:为保障所购设备与数据采集器正常通讯,投标人需按上表备选要求采购一套环境检测仪。
承包人承担: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场区集电线路,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按照 相关要求完成达标投产验收。
(2)按照 规范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通过市政通讯线路将信号传递至位于长沙的集中控制中心,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
(3)项目建设期间的运行及维护需满足 相关运行要求,项目通过360h试运后一年内电站的代维服务,因代维所需的人员配备(人员需有运维资格取证和电站运行经验)生活、办公物资,以及用于生产的车辆、劳动防护用品、各类工器具、备件耗品等物资由承包方负责采购、管理、使用,代维服务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工程项目保险由采购人统一投保,本承包项目报价人报价中不包含保险费。
工程项目保险由采购人统一投保,本承包项目报价人报价中不包含保险费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并网性能检测、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5)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工作。
(6)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7)合规手续办理:
屋顶业主方对项目管理要求严格,中标单位应事先与屋顶业主方进行沟通、协调,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签订项目的《施工管理协议》。
投标方投标时须承诺在中标后负责所有与屋顶业主方沟通协调的事项。若由于屋顶业主单位与中标方的协调问题或《施工管理协议》未及时签订等原因,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导致项目投产的时间拖延,则由中标方承担发包方所有的损失,故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项目特殊情况慎重考虑投标。
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8个月。实际开工日期待定,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招标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质量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需满足第五章质量要求。因本项目二、三期均未建设完成,投标方须充分考虑多次进场的费用。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0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