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洞泾镇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第一批1.6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洞泾镇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叶榭镇境内 |
容量: 1.62745MWp (直流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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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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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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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上海市松 江区洞泾镇综 合智慧能源项 目第一批 1.6MW 项目 EPC 总承包 |
1 设计范围 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系统、接入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与土建工程 的设计均为承包人的设计范围,含项目屋顶面积测绘、屋面载荷复核,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阶段的设计(含屋顶加固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 2 工程施工范围 a、建筑土建类: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加固、屋顶修复、屋顶防水处理、站内场地平整、临时 建筑(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组件基础、配电室、所有设备基础、所有沟槽施工、给 排水工程、进场及场内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等。 b、机电安装类: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支架、光伏组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安装、电气一次二 次接线调试、电缆敷设及接线、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永久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 作与安装、检修通道栏杆(铝合金材质) 安装、室外爬梯、电力监控系统(含接入新能源 生产实时系统)、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组件冲洗系统、消防系统、防雷接地 部分、光伏场区系统内的设备单体调试和整体联调、接入系统施工,光伏场区所有设备材 料现场卸货、抽检及保管、倒运; c、检测及测试类:包括但不限于低压并网柜、电缆、电气一次、电气二次设备等涉网设备 材料的试验;计量 PT、CT 检定,防雷接地等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光 伏组件到货检测由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相关要求参照国家电投制度;d、其他手续类:所有一切所需的专项验收及报告(包含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专项验收)、 开工手续、接入系统手续、图纸审查、防雷检测、并网验收、全容量并网 72 小时试运行、 竣工验收、生产移交验收协调和配合。所有设备单体调试及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利并网 协调和配合工作,直至最终达到甲方验收移交条件。达标投产验收。 协助发包方完成环评手续,环评验收时发生的整改工作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水务部门的要求做好厂区周围的防洪工程,满足当地水务部门的要求。 3.设备采购范围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含甲供的光伏组件及逆变器) 的供货、监 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工程建设所需设备的 主要电气设备采购的品牌需得到甲方的认可,如招标方明确设备品牌要求的,投标方依据 招标方的约定采购;如招标方未明确设备品牌,则投标方在招标方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目 录中选用,最终选择需经过招标方认可,并提供备品备件。 本工程包含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甲供)、逆变器(甲供)、光伏组件支架、桥架、 电缆及电缆附件、电缆保护管、防雷和接地材料、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电力监 控系统(含接入中电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消防系统、 接入系统工程相关设备和材料、永久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含 KKS 编码采购)、检修通 道栏杆(铝合金材质)、室外爬梯、设备材料的备品备件、组件冲洗系统、消防设备等。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承包方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除上述以外,承包方还负责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起 2 年内的保修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 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及培训等,所有费用 及组织均由承包方负责。 |
90 日历天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 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 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 2) 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 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 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 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 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 3) 在近 36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 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 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 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 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
( 5) 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 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且近 12 个月未在系统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 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7 年 9 月 1 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 须具有至少 2 个单体 1.5MW 或累计 10MW 及以上 的光伏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建成或在建均可) ,投标人应提 供证明其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 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 。
(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担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屋顶光伏 发电工程或相似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经历, 并在 5 年内(2017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担任过 1 个 1.5MW 及以上光伏工程建设 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 职务,且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该项目经理应 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 6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年龄不 超过 55 周岁。
2)安全员资格要求: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C 证)及以上等级证书。
( 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 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 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认证机 构网站查询为准, 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 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内 进 入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 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