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如东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1-03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如东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本项目拟建设56个光伏发电子阵,总装机容量为直流侧200MWp,交流侧157.4MWac,共配置 700台225kW 组串式逆变器,36台3150kVA箱变,8台2500kVA箱变,12台2000kVA 箱变,以适应渔光互补光伏特性。共364572块组件经逆变器逆变后接至箱变,每台3150kVA 箱变下接14台225kW逆变器,每台2500kVA 箱变下接11台逆变器,每台2000kVA箱变下接9台逆变器。每个发电子阵由1台箱变进行升压,升压至35kV后接入220kV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
2.3 标段划分: 华能如东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 如东县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至2022年12 月31日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光伏电站场地红线范围内光伏场区、升压站场区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卸货及保管、设备安装及调试、接受华能质检中心站质量监督检查、配合竣工验收,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光伏组件、支架、PHC管桩、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接地、升压站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结果,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6)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以最终设计为准。本工程内光伏场区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及系统到货验收、仓储、装卸、多次倒运、保管、安装、检验、试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负责项目场区的景观、道路施工。完成环保验收监测、水保过程监测以及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承担这些工作评审及会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安全、档案、职业健康设施等的实施并保证验收通过。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投标人在综合报价中自行考虑。负责办理涉网部分的二次安防、调度命名、计量检测认证等所有并网所需手续。投标人在综合报价中自行考虑。负责完成光伏场区用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地表及地下障碍物清除并负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其他协调费。负责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费用。试桩及桩基检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以最终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50兆瓦的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 人员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72501.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