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天津市中海油 (招标代理机构),就海油发展-天津院高岭土采购单项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 交货期:根据实际订单需求供货,接到买方订单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1年,合同执行一年期后,双方无异议合同继续执行。如有异议,经双方确认后,可提前终止合同。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单批次最小送货量:30吨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高岭土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验收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3、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 /)或“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裁判文书网( )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9月05日到2022年09月13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 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页面钩选“仅参与公开招标”选项,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填写:liugl4@cnooc.com.cn)。 在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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