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污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亳州利辛县污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利辛清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亳州利辛县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亳州利辛县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09日18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亳州利辛县污水厂约2.0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利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内的污水处理池、部分建构筑物的混凝土屋顶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相关光伏建设,根据污水处理厂现场情况,池面区域采用轻钢桁架檩条支架,混凝土屋面采用自沉重式檩条支架方阵。涉及两个厂区,分为两个子项目,终期建设规模约为2.05MW。每个子项分别实施,其中: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1.54MW;经开区污水处理厂0.51MW。
光伏组件采拟用540Wp及以上单晶组件,光伏方阵倾角23°,方位角0°,并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亳州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共2座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约2.05MW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集电电缆线路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组件)、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施工管理、运维检修通道设计施工、智慧运维管理系统(包括软硬件)、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资格条件见附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主要包括:各污水处理厂光伏区、集电电缆线路、送出线路(最终以电力部门的接入系统批复为准)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区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汇流箱、支架等设备和材料,其中甲方组件集中采购供货;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局部场平(若有)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协调费用。
(4)光伏区安装工程含电缆线路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包括:支架、电缆、并网柜等材料的采购,支架、光伏组件、并网柜、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汇流箱,通讯柜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视频监控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电缆、防雷接地;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光缆安装、直埋电缆沟土方开挖与回填、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识桩、电缆试验、光纤熔接、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发包人、供货商、承包人、监理人四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7)承包人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8)承包人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电网各项验收手续、组织评审会,取得验收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9)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10)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生产人员培训、第三方培训及提前进厂、生产管理用具、备品备件购置、联合试运转、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企业文化宣传牌等)。
(11)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2)其他:
①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包括必要的办公桌椅、资料柜),每个污水处理厂发包人办公室和监理人办公室各1间。
②建立满足环保集团物联网平台建设规范与集团环保业务区域集控建设要求的光伏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含软硬件)。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暂定为4个月,单个污水厂光伏项目工期3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始时间为准至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并经发包人审核合格之日为止(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合同金额不予增加;发包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对承包人相关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压缩,合同金额不予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④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完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竣工的1MWp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完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已完工/竣工的20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1MWp及以上的完工/竣工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工程设计业绩。
③安全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财务无连续亏损(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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