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经由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2〕 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164.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054.94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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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3.工程规模:建设道路3.5km,包括工业给水管网、生活给水管网、工业排水管网、生活排水管网、中水给水管网、应急管网、供热管网共计50.9km等,二级消防站配套管网。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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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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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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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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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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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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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JY13GCGK202207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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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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淖毛湖北区:新建生活给水管网2.966km,新建生活排水管网3.65km,新建宽8m 道路2.641km;石炭窑产业园区:新建工业供水管道13.061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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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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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安装能力,并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三项同时具备)或以上资质,满足本项目设计内容;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须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4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备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5.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具备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任意连续三年,企业成立晚于2018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至2020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晚于2020年12月31日,可不提供,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7.2企业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7.3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7.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主体(按网站实际名称为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8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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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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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0:00:00至2022年09月07日 2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