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 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 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预招标。
特别提示:本项目经上级公司投委会通过,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2.2 规模: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 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 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41°~99.91°、北纬36.44°~36.71°之间。风电场范围呈东南——西北走向,东北向地形较复杂,西南向地形较平坦,海拔高度在3166m~3912m 之间。场址附近有G6 高速、G109 国道经过,与对外运输线路相通,交通条件便利。项目规划容量300MW,计划安装60 台5MW 的风电机组,配置10%容量的储能(储能时长2h),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330kV 升压站,π接至华扬330kV 到塔拉750kV 的330kV 线路段。
2.3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计划并网投产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4 主要节点目标及里程碑:
(1)计划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风电场道路施工。
(2)计划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风机基础开挖及风机吊装平台平整施工。
(3)计划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所有集电线路、箱变等设备基础施工。
(4)计划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风机基础施工。
(5)计划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风机吊装工作。
(6)计划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地埋、架空电缆敷设工作。
(7)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并网投产。
2.5 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2022年10月10日开工,计划监理服务期限18个月(按实际工作时长计算,不计冬歇期等),缺陷责任期一年(实际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书为准)。本项目计划先进行风电场道路标段施工,待风机微观选址完成,确定最终60台风机机位后再进行风机、集电线路、箱变等土建、安装、调试等合同标段施工,暂定共2个施工合同标段。
2.6招标范围: 从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准备、土建、安装、调试、尾工及消缺、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等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各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造价、合同、信息等全方位、全过程管控。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定期对各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质量监检、专项验收、并网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工程监理具体内容包括:风电场道路,风机、箱变及集电线路基础,风机吊装,箱变安装,35KV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视频监控,全场接地网敷设及测试,送出线路(以接入新建330kV开关柜下口为界限);测风塔等地表附着物拆除。承包人资质及人员资格审查、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包含试验检验)、设计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等;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安全监测、分部试运、专项验收、整体调试及所有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移交生产、竣工资料整编、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等所有工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已完成的至少2个100M及以上的风电场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监理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工程整体投运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②近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10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③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至少1年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副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②近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③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至少1年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31日9:00起至2022年09月05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