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气化二厂及公用工程管理中心焚烧炉、加热炉、制硫炉、尾气炉等炉砖及衬里材料已到使用周期,炉内耐火砖部分砖体表面出现局部开裂、烧损,且与筒体脱离,造成耐火砖及浇筑料不能正常长周期运行。为保证焚烧炉、加热炉、制硫炉、尾气炉等稳定长周期运行,需专业单位对焚烧炉、加热炉、制硫炉、尾气炉等进行维修。
2.1.2招标范围:
(1)负责对加热炉损坏的看火门衬里、侧墙、中间墙、火盆、烟道衬里等进行更换(含拆除)。
(2)负责对制硫炉、尾气焚烧炉炉膛内损坏耐火砖进行更换(含拆除),清理脱落的浇注料并重新浇筑,更换损坏锚固件、高温棉及人孔砖。
(3)负责对制硫、尾气余热锅炉损坏人孔砖进行更换(含拆除),清理管板部位脱落的浇筑料并重新浇筑,更换损坏的锚固件和陶瓷管(含拆除)。
(4)负责对一、二级转化器浇筑料损坏部位进行清理、筑炉维修。
(5)负责对蒸汽过热器损坏人孔砖进行更换(含拆除),清理脱落浇筑料并重新浇筑。
(6)负责对固废焚烧炉损坏炉砖、窑头窑尾脱落的浇筑料进行更换或修复,负责清理二燃室、脱酸塔及烟气系统浇筑料脱落部位并重新进行浇筑修复,负责对回转窑日常运行跑偏进行调整(含拆除)。
(7)施工过程中的炉砖、耐火浇筑材料、锚固件及陶瓷管等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
(8)负责铲除废料的清理、运输和处理。
(9)负责提供维修过程中所需的设备、机具、材料、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10)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气、风、脚手架搭拆由招标方无偿提供。
(11)投标方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12)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其他:2.2.1服务期限:3年,计划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1.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2.2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化工(或电力或冶金)装置工业炉(或燃烧炉或气化炉或热风炉或锅炉)和回转窑的筑炉或内衬(耐火材料)检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合同无总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发票或由甲方盖章的结算证明。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3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06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