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灵活性供热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打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青海等有抽汽供热负荷的热电厂。
2.2 规模: 为响应国家火电灵活性改造政策要求,提高热电机组供热期深度调峰能力,增强热电机组在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对数台300-600MW机组实施灵活性供热改造。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的工程设计服务范围、技术规格:
配套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揽的3个灵活供热改造项目,外委300-600MW机组低压缸零出力、工业抽汽的热机、热控、电气、土建施工设计,范围包括厂房、管廊新建或加固,厂区内汽水管道、热网首站的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西安市
2.7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25天内提交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需附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供热或灵活性或低压缸零出力改造工程施工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5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