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九台电厂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吉林公司九台电厂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吉林公司九台电厂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2.2 规模: (2×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数量:每年用量约390000千克。
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运行技术目标:保证机组循环水浓缩倍率10~16倍稳定运行,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应16倍以下任意倍率运行要求,达到循环水供给脱硫使用后零排放;循环水复合微生物制剂的阻垢缓蚀效果符合GB50050-2017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7 交货期: 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按照现场实际需求量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循环水处理产品供货业绩(可以是投标人业绩,也可以是所代理品牌的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17日9:00起至2022年8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