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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国际标准研究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6     浏览:0    
核心提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国际标准研究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国际标准研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国际标准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项目概况:在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领域,应当加大新材料应用涂料(石墨烯相关涂料产品)、低VOC排放涂料(高固含、水性化、无溶剂相关涂料产品)以及优质功能型涂料(石油石化、轨道交通、船舶重工相关涂料产品)国际标准的制定力度,从而引导行业参与者朝着技术领先、环境友好、质量过硬的方向前行。针对上述情况,本项目拟围绕实现涂料转型升级的核心目标,提出适应涂料行业低污染化、功能化、高性能化发展的标准重点工作,制定出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标准化改革要求的相关涂料国际标准。要求如下: (1)              国内外电厂防腐涂料的发展现状研究报告; (2)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团体标准草案; (3)              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团体标准; (4)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ISO标准草案; (5)              项目立项论证报告(提交归口单位); (6)预备工作项目(PWI)列入ISO预备工作计划的相关文件(可选); (7)立项申请Form04表格、NP阶段草案和立项汇报PPT; (8)项目实施报告。

2.3 标段划分: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国际标准研究

2.4 服务: 广东省,汕头市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2.5 服 务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开发

2.6 招标范围:通过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国际标准研究项目在沿海电厂内的应用,有效提高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防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包括以下研究及工作内容:

(1)沿海电厂钢结构水性低表面处理防腐涂料国际标准研究基础材料准备。

(2)形成 标准或化工材料领域委员会CSTM团体标准;

(3)与国内标准专委会接洽,成立以华能集团为主体的ISO工作组;

(4)向技术归口单位提交ISO国际标准提案论证报告;

(5)向国内归口单位提交中英文本草案申请国际标准项目立项;

(6)推动预备工作项目(PWI)列入ISO预备工作计划。前期预备工作项目要通过ISO对应的技术委员会的P成员的投票,简单多数通过即可, 投票通过后ISO将其纳入工作计划中,标准制定工作进入预备阶段;

(7)推动本项目进入国际标准提案阶段(Proposal stage)。就PWI 向ISO 阐述立项理由要求立项,向ISO 提交Form04立项申请表格、NP阶段标准草案和汇报PPT,ISO 对应的技术委员将提案分发给它的P成员国进行书面投票。(注:第6项目为国际标准立项可选项目,可跳过直接进入第7项目,若成功进入NP阶段,该条款视为完成);

(8)本项目国际标准进入提案阶段(NP)。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科研单位或大学单独或牵头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必须组建一支具备下列2类及以上技术领域知识背景的跨学科专业(专业类别如下)研发团队,团队中至少有2名主要成员具有下列专业类别的博士学历或教授级职称且具备承担省部级重大专项或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经历(须提供拟从事本项目团队成员专业构成和学历、职称证明、承担课题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专业类别如下:

a化工类(包括但不限于涂料、高分子材料工程、有机化学)

b材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学、冶金物理化学、冶金与材料)

c机械工程类(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力机械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

d腐蚀防护类(包括但不限于腐蚀与防护、海洋腐蚀与防护、化学)。

(3) 投标人必须拥有至少1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公共创新平台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协同创新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分工合作协议。

(5) 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2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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