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神维分公司2022年轨道车及轨道平板吊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铁路装备公司神维分公司是 唯一的铁路线路机械化维护专业公司,承担着集团管内铁路线路的轨道机械化维护任务,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作业组织安排,我公司需租用轨道车6台、轨道平板吊8台编入分公司各作业车间,轨道车的设备操作、燃油消耗及配属人员食宿交通等作业辅助内容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完成神维分公司大型养路机械作业任务。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2其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作业项目实际需要的租赁时间为准,最高不超过200天。
服务地点:集团管内铁路线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轨道车作业或租赁合同业绩证明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设备明细或服务范围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轨道车须配备司机,每台车配备1名司机,司机须持有国家铁路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每组轨道平板吊(包含2台平板吊)需配备1名指挥人员,2名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
【7】设备要求:轨道车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设备年检合格证》。轨道平车具有检修竣工验收记录或证明资料(车统-33并车统-36),轨道吊具有年修(小修)合格证。自有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资料;非自有设备须提供与产权方在投标日期前已签订的车辆使用合同或设备租赁使用意向书(使用时间必须能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22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