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博兴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进口调节阀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兴发电有限公司由 山东公司投资建设,规划容量4×1000MW,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机组。招标范围:包括除氧器水位主调节阀、除氧器水位副调节阀、凝结水再循环管道调节阀、化学补充水至凝汽器正常补水调节阀、二次低温再热蒸汽至辅助蒸汽调节阀、辅汽至除氧器加热用汽调节阀、邻机加热调节阀、化学补充水至凝汽器补水调节阀(工业补水)共18台气控进口调节阀和锅炉启动疏水至凝汽器共2台电控进口调节阀。
2.2其他: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1个月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厂址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须具有国内10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调节阀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须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供货范围至少应包含凝结水再循环调节阀或除氧器水位主调节阀)。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非进口品牌制造商及其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1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2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