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项目220千伏海缆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海域。
2.2 规模: 300MW 。
2.3 建设工期:苍南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拟定于2022年9月开始第一台风机打桩;陆上计量站拟定于2022年6月开始施工,计划2023年1月建设完成;海上升压站计划2023年2月建设完成;计划第一批机组于2023年4月底前投产发电,300MW全部机组于2023年8月底前全容量投产发电。主要时间节点详见下表(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
序号 |
内容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第一台风机打桩 |
2022年9月 |
2 |
220kV海缆敷设完成 |
2023年1月 |
3 |
完成第一批机组并网投产 |
2023年4月 |
4 |
完成300MW全容量并网投产 |
2023年8月 |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连接本工程220kV海上升压站至登陆后海陆缆转换井的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3×1000 127/220kV,1根)、海陆缆转换井至陆上计量站的220kV陆缆(1×1200 127/220kV,3根)、苍南2号陆上计量站出线的220kV陆缆(1×1000 127/220kV,3根)。
2.6 交货地点: 海缆交货地点为本标段中标单位工厂码头。本标段投标方提供满足出运条件的靠船码头与各类装船、起重机械供海缆、陆缆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缆、陆缆装船工艺过程中码头工作面上的操作内容。本标段投标方负责过缆至海缆、陆缆施工方运输船只,并进行船上交接试验,试验通过后方可移交给海缆、陆缆施工单位。海缆、陆缆及附属设备的运输、海缆的安装敷设以及海缆竣工交接试验由海缆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及指导。
2.7交货期: (最终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计划海缆的交货日期:2022年12月15日;计划陆缆交货日期:2022年11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检测(检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认证证书(由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220kV及以上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合同业绩(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关联单位证明无效),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