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黄甲岭风电场增设水保环保设施;第二部分为飞龙风电场增设水保环保设施。两部分项目均位于江永县境内,项目主要施工地点位于风电场所在区域,表土情况较差,山上缺水,施工用水需要人工二次转运,施工难度较大。具体介绍如下:
(1)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飞龙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上江圩镇和潇浦镇境内,距县城6km,海拔高度在200m~950m之间,全年平均风速为6.21m/s。共装设25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输出电压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场内3条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风机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形式。
(2)国家能源集团龙源江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黄甲岭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东南部高峰村附近,与江华县交界,距江永县县城距离约17.7km,海拔高度在510m~1076m之间,全年平均风速为6.77m/s。共装设24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输出电压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场内3条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风机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形式。
工期为365日历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或电力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保或环保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1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