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自移机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自移机尾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皮带机自移机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③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业绩: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同行业用同种规格或以上型号
的供货业绩至少 5 份合同扫描件 。 (类似产品型号说明:DWZY800/1200 ,其中800 为带宽
800mm , 1200 为推移行程 1200mm)
(特别提示:投标人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
描件均应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合同标的(须有规格型号)、数量、盖章
签字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与本标段投标 。 (须按第六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至 2022 年 08 月 09 日 16 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2号炉一次风粉自动调平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包括为台山电厂2号炉一次风粉自动调平改造项目采购煤粉流速浓度测量装置12套、电动型风粉均衡装置12套、风粉均衡控制系统1套、安装附件一套及第三方性能试验(包含安装及技术指导安装),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合同期限为1年,到货日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分1批次到货,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备货,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供货到现场。所有设备交货到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mm) |
数量 |
单位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锅炉一次风煤粉在线监测系统 |
全截面非接触式(环形、弧形) |
12 |
套 |
|
|
2 |
电动型风粉均衡装置 |
零阻力电动型 |
12 |
套 |
|
|
3 |
风粉在线调平控制系统 |
|
1 |
套 |
|
|
4 |
安装附件 |
线缆、接口、辅材等 |
1 |
套 |
|
|
5 |
性能验收试验 |
第三方专业机构 |
1 |
项 |
|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一次风粉自动调平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