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2022年6月掘锚一体机及后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掘锚一体机及后配套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配置要求 |
1 |
掘锚一体机 |
相当于EJM270/4-2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3月内交货 |
乌海能源公司 |
每套包含:掘锚一体机1台、负压湿式除尘风机装置1套、锚杆转载机组1台、煤矿用带式转载机1台、迈步自移机尾1台、智能化控制系统1套。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3)物料描述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是掘锚一体机的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截割功率≥270kW且钻臂数量≥6台的掘锚一体机的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2承诺函)。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截割功率≥270kW且钻臂数量≥6台的掘锚一体机的销售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若合同中未体现截割功率、钻臂数量等关键技术参数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1年及以上。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9 16: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