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电厂、德州电厂、临沂电厂、黄台电厂等四厂废水综合(深度)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烟台八角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概况
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角电厂)两台机组均采用海水循环冷却水方式;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2015年4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审[2015]91号文《关于烟台八角发电厂“上大压小”机组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第二条明确指出:严格落实水环境和海洋生态保护措施;除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和海水淡化系统浓水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2018年8月15日,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给八角发电厂下发了排污许可证,要求电厂水污染物排放执行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海水排放口(DW001)排放去向为直接进入黄海海域,无其他生产废水排放去向的规定。
八角电厂现阶段难以处理的末端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脱硫废水目前采用“三联箱”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灰场进行消纳,但电厂灰场为备用灰场,随着当地环保政策的不断加紧,该处理方式存在较大的环保风险。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政府的环保精神,八角电厂迫切需要进行全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实现废水零排放,彻底杜绝环保风险。本工程设计水源为经“三联箱”工艺处理达标后的脱硫废水,采用“旁路烟气蒸发干燥”工艺,设计总蒸发水量12m3/h,雾化方式为高速旋转雾化,一机一塔布置方式,单台蒸发器蒸发水量不小于6m3/h(75%负荷),满负荷条件下蒸发水量达到7m3/h。
2.1.2 德州电厂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精神及政策,德州电厂一贯重视节水工作,已于2010年建成一二期循环水补充水处理系统(中德节水改造),同时对全厂冷渣水系统进行了改造,也进行了全厂用排水系统的优化工作,从而大大降低了全厂新鲜水取水量,提高了废水的重复利用率。2018年已完成《德州电厂全厂废水综合利用系列改造可行性研究》,制定全厂节水减排改造方案,大大降低了新鲜水取水量,提高了废水的重复利用率。改造后,全厂仅剩末端高盐废水难以处理回用,当短时间内脱硫废水水量出现峰值时,可通过缓冲箱处置。但此方式不能完全消耗高盐废水,并且随着各项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需要对高盐废水进行零外排处理,本工程通过新建旁路烟气蒸发系统该部分难以处理的高盐废水,实现废水零排放,彻底杜绝环保风险。
2.1.3临沂电厂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概况
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根据临沂电厂的环评批复,脱硫废水达标处理后用于灰渣降尘,不得外排。根据排污许可证信息,全厂仅设循环冷却水总排口排向电厂河,脱硫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目前临沂电厂4×140MW机组脱硫废水经“三联箱”处理系统达标处理后排至电厂河。2×350MW机组原“三联箱”处理系统无法正常投运,脱硫废水仅通过预沉池沉淀后排向事故备用干灰场。当前机组脱硫废水排放状况达不到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此外,临沂电厂紧临市区,环保监督检查频繁,环保形势严峻。实施末端废水治理工程十分必要。综合考虑电厂机组负荷情况、脱硫废水实际排放量及未来脱硫工艺水水质变化等影响,全厂末端废水浓缩减量部分采用双效热法浓缩工艺,系统要求进水处理量为32m3/h,浓缩后浓水水量不大于8m3/h;末端废水零排放部分采用旁路烟气蒸发工艺,蒸发水量2×4m3/h(350MW机组)设计。
2.1.4华能黄台电厂7.8.9号机组脱硫废水深度治理项目概况
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台电厂”)原1~6号机组已经退役,现共服役7~10号四台机组。四台机组冷却方式均采用单元制循环供水冷却系统,设有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根据黄台电厂的环评文件要求,脱硫废水经单独处理优先回用于煤场的喷洒;根据黄台电厂的排污许可证信息,设有环冷却水排口和雨水外排口,车间废水不外排。目前黄台电厂10号机组已单独设置了一套“膜浓缩+旁路烟气干燥”工艺的末端废水治理装置,设计出力为10m3/h,目前系统运行良好。但7、8、9号机组末端废水尚未进行治理改造,产生的末端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无法消纳,当前机组脱硫废水排放状况达不到排污许可证要求。综合考虑电厂机组负荷情况、脱硫废水实际排放量及未来脱硫工艺水水质变化等影响,黄台电厂7、8、9号机组末端废水治理项目采用旁路烟气蒸发系统,设计蒸发水量12m3/h(75%负荷),采用单元制配置方式,在机组75%负荷下,单台机组干燥系统处理水量4m3/h,机组满负荷条件下,单台机组干燥系统处理水量最大5m3/h,末端废水设计废水处理量为3×4m3/h(机组75%负荷)。
2.2电厂装机规模:
2.2.1烟台八角电厂装机规模
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600MW级燃煤机组,现阶段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工程于2015年12月开工,#1机于2018年11月建成投产,#2机于2019年4月建成投产。两台机组均采用海水循环冷却水方式;除灰渣方式为干除灰、干除渣;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及取排水系统,配套2座圆形封闭煤场、输煤管道、除灰渣系统和灰场等辅助设施;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2.2.2德州电厂装机规模
德州电厂现装机总容量为2720MW(4×330MW+2×700MW)。Ⅰ期2台机组分别于1991年7月8日、12月14日投产;Ⅱ期2台机组分别于1993年12月17日和1994年11月28日投产;Ⅲ期2台机组分别于2002年6月29日和10月13日投产。德州电厂6台机组均采用自然通风冷却塔循环供水冷却方式,除灰渣方式采用湿除渣、干除灰,脱硫方式为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2.2.3临沂电厂装机规模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电厂”)现有6台机组,分别为1、2号2×350MW机组和3、5、6、7号4×140 MW机组。1、2号机组于2012-2013年投产,采用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134.8/25.4-II2 超临界锅炉,主要燃用山西焦煤集团所产煤种。2016-2017年陆续完成低低温省煤器改造、超低排放改造,采用串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工艺。3号机组于1997年投产,采用上海锅炉厂生产的SG-420/13.7-M417A超高压自然循环锅炉,设计燃用贫煤。2017年对3号机组脱硫进行了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采用单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5、6、7号机组于2003-2005年投产,配套上海锅炉厂设计生产的SG-435/13.7-M765超高压自然循环锅炉,设计燃用贫煤。2015-2017年陆续完成4×14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采用串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工艺。
2.2.4黄台电厂装机规模
黄台电厂原1~6号机组已经退役,现共服役7~10号四台机组。7、8号机组分别于1987年11月24和1990年12月18日投产发电,9、10号机组分别于2011年1月1日和5日投产发电。其中7、8号机组为两台3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两台1025t/h燃煤锅炉,采用水力冲渣、电除尘、干除灰工艺;9、10号机组为两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采用干除渣、电除尘、干除灰工艺。四台机组冷却方式均采用单元制循环供水冷却系统,设有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
2.3工期:
2.3.1烟台八角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本工程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开工后200天内安装完毕。具体工程进度表一联会与招标方协商确定。
2.3.2德州电厂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本工程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开工后150天内安装完毕。具体工程进度一联会与招标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体进度要与业主协商,确保能给按时完成)
2.3.3临沂电厂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本工程实际工期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协商确定。投标方根据上述要求提出临沂电厂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方案优化工程总进度安排,包括设计、设备交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等。
2.3.4黄台电厂7.8.9号机组脱硫废水深度治理项目:本工程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0天内设备交货调试完毕。具体工程进度表一联会与招标方协商确定。
2.4招标范围:
2.4.1烟台八角电厂脱硫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招标范围
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新建2套6m3/h(75%负荷)的脱硫废水旁路烟气蒸发系统,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土建(不含地基处理)、调试、培训、竣工验收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2德州电厂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招标范围
新建6套脱硫废水旁路烟气蒸发系统,总处理水量34m3/h,招标范围包括脱硫废水综合治理方案制定、施工图设计、供货、拆除、安装、土建、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竣工验收、最终交付等方面。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临沂电厂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招标范围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方案优化工程新建2套脱硫废水热法浓缩系统,总处理水量32m3/h;2套脱硫废水旁路烟气蒸发系统,总处理水量8m3/h。招标范围包括“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全厂末端废水综合治理方案优化工程”的工艺方案制定、施工图设计、采购、供货、拆除、安装、土建、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竣工验收、最终交付等方面。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4黄台电厂7.8.9号机组脱硫废水深度治理项目招标范围
新建3套脱硫废水旁路烟气蒸发系统,总处理水量12m3/h(75%负荷),招标范围包括“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7、8、9号机组末端废水治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土建(不含地基处理)、调试、消缺、培训、竣工验收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部级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火电厂脱硫废水热法浓缩及脱硫废水旁路烟气蒸发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和技术参数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7月27日9:00起至2022年8月3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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