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桩基监测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建设地点: (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2.1.2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
2.1.3服务期限:本工程桩基检测工作计划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全部完成,边坡监测工作计划机组投产后3个月全部完成。
2.1.4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新建工程天然地基检测、边坡监测、全厂工程桩质量检测等。具体内容如下:
桩基检测:基桩低应变法动力测桩、基桩静载试验、基桩高应变法试验、钻芯法检测。
天然地基检测:平板载荷试验,钻芯法检测,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边坡监测:坡顶及马道表面水平位移监测、坡顶及马道表面竖向位移监测、边坡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土体地下水位监测、裂缝监测。
特别注明:1、因本工程还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以最终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为准,采用的桩型可能为:Φ800mm冲(钻)孔灌注桩、PHC-600(130)AB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400(95)AB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如果设计无灌注桩,将无钻芯检测。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同时还须具有并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计量认证范围含地基基础);
(3)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厂工程的桩基检测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咨询服务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2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