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个公司12座风电场标识标牌定制服务, 招标人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康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神华(故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辖满井、佳鑫、永发3个风电场位于尚义县; (康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辖哈路风电场位于康保县;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下辖冰峰风电场位于赤城县;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下辖恒泰风电场位于沽源县;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下辖黄骅、捷地减河、永红、朔丰4个风电场位于沧州市黄骅市;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辖小王庄风电场位于天津市; (故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辖甘陵风电场位于衡水市故城县。共计12个风电场,包含升压站、风电机组、风机变、线路及杆塔、道路、建筑物等所需标识标牌的制作和安装。
2.1.2招标范围:
依据《国华河北分公司可视化标准手册》制作规范,制作并安装升压站、风电机组、风机变、线路及杆塔、道路、建筑物等所需标识标牌,使用亚克力、铝板、PVC、3M反光膜以及304不锈钢等材质,采用UV印刷、雕刻、蚀刻等工艺按照尺寸要求制作各类设备、现场所需的标识标牌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至累计项目款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上限时,二者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进度要求:招标人提出制作需求,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标识标牌加工制作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标识标牌制作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2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