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80吨汽车起重机用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矿区域大部件吊装、翻转作业,每天作业8小时,年作业330天。具有语音通信功能,系统配备超短波车载台和手持机,可实现露天煤矿现场范围的无线语音调度。12吨随车吊用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矿区域各种检修配件、管材的运输作业。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80吨汽车起重机和12吨随车吊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汽车起重机 |
最大额定总起重量≥80t,国六排放标准。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交货时间为到达招标方现场的时间。 |
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物资工厂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
随车吊 |
最大起升载荷≥12t,国六排放标准。 |
1 |
台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最大额定起重量≥80t汽车起重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台(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产品销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