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MWp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30MW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乌斯太镇、乌达工业园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巴音木仁苏木,主要利用阿拉善盟高新区所属党政机关、学校、工商业、农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利用屋顶面积约124.24万平方米。屋面形式以钢结构和混凝土屋顶为主,总装机容量约92.3MWp。其中:党政机关屋顶约0.8MWp,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装机容量约2MWp,工商业屋顶装机容量约82MWp,农村居民屋顶约7.5MWp。本工程为一期工程,拟建设容量30MW,实际装机容量30.71412MWp,均以380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其中党政机关屋顶建设容量185.76kWp,公共事业单位屋顶建设容量2692.44kWp,工业用户屋顶建设容量25707.24kWp,商业184.68kWp,农村居民屋顶1944kWp,项目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区92.3MWp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30MW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2.2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2.2.1招标范围
除组件、逆变器、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完成本
项目所有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工程的并网线路及光伏区设计、施工及设备购置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范围
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评审、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2)工程施工范围
a、建筑土建类: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除锈、屋顶防水、组件基础、所有设备基础、所有沟槽施工、格栅网检修通道(彩钢瓦屋面)、室外爬梯、屋顶护栏、集控用房及装修,临时建筑(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通道、安全防护等);
b、机电安装类: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支架及组件安装、配电装置改造、场区内电气一次及二次接线及调试、电缆敷设及接线、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防雷接地、设备单体调试和整体联调、送出线路施工;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材)现场卸货、抽检及保管、倒运;
c、检测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力二次设备等涉网设备材料的试验;计量检定,防雷接地等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
d、本工程包含送出线路的设计、采购、施工、改造和验收。
(3)设备采购范围(组件及逆变器采购不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除组件(含组件监造及检测)、逆变器由项目单位提供外,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功能试验及仓储保管均由承包人负责。主要电气设备采购的品牌需得到项目单位的认可,必须在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准入名单中选用,并提供备品备件。
本工程包含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并网箱、桥架、电缆及电缆附件、电缆保护管、防雷和接地材料、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送出线路工程相关设备和材料、设备材料的备品备件等
(4)其他
接入系统方案编制、评审及电网部门批复手续办理,开工手续、图纸审查、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及报告,并网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生产移交验收协调和配合。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房屋产权单位的协调。所有设备单体调试及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利并网的协调和配合工作,直至最终达到发包人验收移交条件。
2.2.2工期要求
本次招标容量为30MW,其中第一批10MW计划在2022年12月15日完成。剩余部分根据项目屋顶资源获取情况,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标准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3施工业绩:近5年内,投标人具有2个及以上单体规模不小于10MW的光伏EPC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B证。
3.6.3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3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装机规模不小于20MW的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6.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的施工经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7月8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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