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北安公司热力公司夏季热网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北安市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北安市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北安市热力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北安市中央路185号。承担着北安市城区和平区、兆麟区、北岗区、庆华区四个区域的冬季集中供热和热力管网安装维护任务。供热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现有中央控制室1座、63座混水泵站及1座回水泵站,现已实现管网总长度131公里。本热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北大荒街一次管网改造,通达小区等15栋住宅楼地沟管网改造,第20、24号热站一次网分支改造,金穗小区和北方商城二次网改造,兰景园、和谐家园等19栋住宅部分管道治理工程以及赵忠国二号楼、劳动局住宅楼等分户改造等项目,共涉及夏季管网改造项目供热面积约为79.16万平方米。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2)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热网改造或热网新建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需提供住建部电子化新版证书,并经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2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