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公司物资部蓄电池电机车项目公告
-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包1(防爆特殊性蓄电池电机车):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CTL12/6GP(A)|336V| |
辆 |
2 |
2 |
防爆特殊性蓄电池电机车|8t CTL8/6P|≥12KN |
辆 |
2 |
包2(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机车):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机车|CBL12/6GP |
辆 |
2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尽快自报
2.4 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矿区
2.5付款方式: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取得使用单位的验收报告后,出卖人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挂账后,付货款的90%,剩余合同货款10%为质量保证金, 待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支付剩余货款;如有质量问题则对问题处理完毕或索赔完成后再付剩余货款。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
3.2包1(防爆特殊性蓄电池电机车)采购项目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该型号或同类产品自2020年至今的销售业绩(合同扫描件)不得低于10台(套)。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整机的煤矿矿用安全标志证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署,《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或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上内容,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07-04 09:00至2022-07-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