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基地一期100万千瓦光储及3兆瓦光伏制氢项目市场化5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市场化5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装机容量500MWp(交流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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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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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5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采购 |
除①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的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⑥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等其他项目设备材料按照集团框架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市场化5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7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 2 项 100MW 及以上光伏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02 11:00到2022-07-08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