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上湾热电厂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上湾热电厂,项目单位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位于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2×150 MW 东方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生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配套2×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9年10月和12月投入商业运行。采取炉内喷钙,项目共设两座钢制石灰石粉仓,两座分别布置在两台锅炉两侧,每个石灰石库有效容积300吨;脱硝系统采用尿素脱硝,2018年11月改造完毕,投入运行。2020年12月2号炉超低改造完毕,炉外半干法脱硫系统投入运行,1号炉2021年10月超低改造完毕;两台炉同时运行,每天平均石灰石粉用量大约在40吨左右;平均每天最大使用量50吨左右;石灰石粉每年大约用量2.4万吨左右。
石灰石结算方法:月底以化验数据为准,单车结算量=【单车过磅净重量±(氧化钙奖罚量)±(粒度奖罚量)±(水分度奖罚量)】,对于没有取样化验的石灰石奖罚结算,按当月取样化验结果的平均值为考核结算依据。
本项目分为1个包次,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交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第1包 |
石灰石粉 |
石灰石粉氧化钙含量≥48% ≥1mm≤10%; ≤0.1mm≤35% 水份含量:≤0.5%。 |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上湾热电厂 |
吨 |
24000 |
服务期1年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30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