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水处理厂现场运营劳务用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水处理厂 2.2 项目规模:在原矿井水预处理合计总水处理能力为1500 m/h及I期工程的基础上,II期工程新建2套高效旋流澄清器处理的澄清水处理能力为2x200 m/h,共计形成矿井水预处理能力1900 m/h,预处理后的矿井水送入II期工程的调节池。 在II期工程中,源水经过预处理后依次进入一级软化原水高密池(药剂软化)、原水超滤CUF(含I期工程超滤)、反渗透RO(含I期工程纳滤),RO膜系统系统处理好的产水作为工业外排水达标排放; 反渗透RO(含I期工程纳滤)所产生的浓水进一步处理,依次进入二级软化浓水高密池、变孔隙滤池、浓水超滤CUF、弱酸阳床WAC、脱碳器、纳滤NF及DTRO系统中进行软化、分离、浓缩减量。其纳滤NF及DTRO系统产生的合格产水同前段工艺产水混合作为工业外排水达标排放; DTRO系统余下的浓盐水再进入蒸发结晶系统进一步浓缩减量处理 2.3 招标采购项目服务器: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现场运营劳务用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其他有效文件,证明该公司的经营情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29 16:30到2022-07-0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