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草村(包含与阳原东区-蔚县电厂汇集后同塔双回部分) 送出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
2.2 建设规模:
蔚县白草村光伏项目本期建设容量 200MW,以一回 220kV 线路送出至距 离约 3.4km 的汇集点与阳原东区-蔚县电厂线路汇集,再通过同塔双回线路 30.5km 送至蔚县电厂 220kV 汇流站,送出线路全长约 33.9km。参照接入系统 审查意见及可研相关资料,最终长度以 EPC 中标单位的设计为准。(下图中的蓝色和紫色实线部分为本工程范围,灰色虚线部分不在本工程范围内)
2.3 计划工期: 2022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完工且具备带电条件,103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⑴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以白草村林光互补项目 220kV 升压站出线 间隔构架为界, 与阳原东区-蔚县电厂线路汇集后至大唐蔚县电厂 220KV 汇流站 接入端终端塔为止的送出线路、 OPGW 光缆等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审查) 、施 工图设计及评审、竣工图(所有设计需按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 ⑵送出线路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 包含但不限于此: 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 关调试、验收工作(包含牵头对阳原东区线路进行整体调试、验收工作) ;通信 通道业务的安装调试(包含白草村林光互补项目升压站、与阳原东区- 电厂线路 的汇集点及对端蔚县电厂 220kV 汇流站升压站架构光缆终端盒的熔纤、通信通 道安装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等)。
(注意:本项应符合电网公司调度要求。)
⑶物资供应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 220kV 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统) 等所 需设备和材料的供货, 含导线、杆塔、地线光缆、塔基标识(按电网公司标准编 号并挂标识牌)等。 ⑷征租地、青苗赔偿范围、协调地方关系、电网关系、用地手续办理、处理群众 利益和有关投入运行所需的手续等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 青苗赔偿、 征地赔偿以及所有涉及到的赔偿; 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 与地方林业部门、农 业、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时) 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 与地方 供电局、县局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 包括由此发生的 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 负责设计 成果的所有评审; 负责用地手续的办理(不含林草地可研及林草地用地手续、林 草地占地补偿费、林草地植被恢复费)。 ⑸负责与电网公司和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协调及手续办理; 负责本工程建设的监 督检测及费用;环境监测监理、水保监测监理及验收等。 ⑹投标人负责编制跨径施工方案, 取得高速公路、铁路、电网等相关单位施工许 可批复。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要按照林业部门的批复报告执行, 投标方支付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 ⑺本工程相关的专项验收及各阶段验收、安全设施标准化、消缺、培训、试运行、 转商业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办理建设期工程保险(含一切险) ,最 终达到公司达标投产要求、满足公司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并 通过集团公司验收。专项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防雷检测、环保、消防(含检 测)、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不含档案验收)。 ⑻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电网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如备 案) ,若投标前未完成, 应在中标后进场施工前完成, 若因未完成手续办理(如 备案) ,造成不能涉网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招标人将按程序追究投 标人责任。
⑼负责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手续办理工作。
⑽招标人负责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路径协议、项目核准、办理开工手续前各项专 题的编制及审查。各项专题为: 林草地可研及林草地用地手续、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保护方案、压覆矿调查报告、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 节能报告等。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 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相关证件办理、水保、安全 设施、环保、土地复垦、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竣工验收以及本 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等, 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 包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竣工业绩并附竣工验 收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任何业绩均应提供 合同协议书、工程移交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质量回访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满足建 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 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特别注意,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竣工 业绩并附竣工验收单。
3.2.2 投标人 (或联合体) 须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和 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 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 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 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3.6.2 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应满足: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 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和承试类二级,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 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相关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类似竣工业绩并附竣工验 收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3 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方应满足: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送电工程、变电 工程) 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 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金额页、盖章签字页或技术协议等证 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至2022 年 7 月 1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