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 惠州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设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项目地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下称“石化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已分别于2010年4月16、18日正式投产。 同年5月通过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公共热力管网对外供热。本期工程拟新建2×400MW级9F改进型燃气热电联产机组,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建成投产。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400MW级(9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
服务期限(计划工期):计划自2022年9月30日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工期14+1个月(具体以集团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部通过验收。
招标范围: 惠州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全过程建设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开工准备、地基处理、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创集团公司数字化示范电站等内容。监理工作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的要求,遵照八管控(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工艺、进度、造价、技术指标、环保)、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同步落实《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产业新(改、扩)建项目技术原则-燃机分册》、《国家能源集团火电智能电站建设规范》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确保项目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达标投产。具体监理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全过程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安装或土建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3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