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桩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
2.2 规 模: 清远高新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120MW级)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二期扩建2×460MW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留1×460MW级项目建设场地。本工程厂址在高新区内银英(银盏—英德)公路旁,占地面积135亩
2.3 标段划分: 清远高新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桩基施工工程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 高新区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6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厂范围内的所有桩基工程(不包括试验桩工程和桩基试验),其中桩基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预应力管桩、桩靴等由招标人供货。工作内容包含:
(1)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机准备、进退场、转移、测量、管桩施工(含桩靴焊接、接桩焊接及耗材,C30细石混凝土封底,以及包括甲供材料的现场保管及二次转运);
(2)配合桩基检测单位进行必要的桩头处理等工作,以满足桩基检测的需要。
(3)技术资料整理等。
(4)投标人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自身经验,合理利用甲供管桩材料,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耗与浪费。
(5)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PHC管桩的可打入性以及采取必要的辅助措施(如引孔等)。
本工程尚未开展试桩,由于场地岩土和地下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局部地段需要变更其他桩型(如冲孔灌注桩),新桩型的施工以及必要的桩基试验也在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并应满足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等规范的要求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个6F级(12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或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PHC管桩桩基施工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担任过1项及以上桩基施工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资料应能清楚体现项目经理任职证明等具体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职业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2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8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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