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化学清洗废水处理外委【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化学清洗项目预计产生清洗废水约3500吨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化学清洗废水处理外委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陕西省 西安
2.5 计划工期: 废水存放于电厂方废水池后要求5天内外运完成并清理水池,后续工作在废水处理厂15天内完成处理。
2.6 招标范围:化学清洗项目预计产生清洗废水约3500吨,按吨报价,据实结算,根据相关环保规定对本次化学清洗废水进行合理合规无害化处理。清洗废水排入电厂废水池集中收集储存后对废水进行初步处理,经初步处理后的废水由中标方负责外运并进行进一步处理,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和福建省泉州市环保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清洗废水处理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供货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5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