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入厂、入炉煤实验室分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入厂、入炉煤实验室分设项目已由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入厂、入炉煤实验室分设项目 2.2项目规模:2*66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0天(以招标方要求的到货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入厂、入炉煤实验室分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并提供3项入厂入炉煤实验室项目分设合同业绩或与本项目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内容页的复印件:合同封面、供货及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15 09:50到2022-06-2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