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连云港联合动力4.15MWp光伏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4701,招标人为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国能新能源公司江苏连云港联合动力4.1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4.15MWp。本工程利用建筑物屋顶面积约4.1万平方。本工程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电站,以10kV电压等级接入厂区10kV配电网。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至少包括光伏场区(组件和逆变器甲供)、并网线路、接入新增电气设备及电缆的设计、采购、施工);光伏区运维通道、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土建工程(设备基础、混凝土屋面光伏支架基础、屋顶加固(如有)、场地平整、光伏组件水清洗系统等);消防系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检验测试(含定值保护设置第三方机构校核、电能质量检测报告等)、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本期工程工期180天,合同签订后180天并网发电。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光伏发电EPC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至少具有2个光伏发电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2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