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6/22-QT-0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
2.2项目规模:1000MW(80万风电项目、20万光伏项目及配套25MW/50MW.h储能、维检中心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2个月(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00万千瓦风光项目(80万风电+20万光伏)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投产后申报阶段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创优咨询,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竣工验收等。服务范围包括:80万风电项目、10万光伏项目及配套110/220kV汇集升压站、送出线路、厂区道路、维检中心、储能装置等整体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地基结构专项评价、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及达标投产复验、创优咨询等咨询服务。服务期限:开工后32个月。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6/22-QT-0501 | 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有1项2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或光伏或火电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业绩(含执行中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至少有1项电力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或创优咨询服务业绩获得优质工程奖(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获奖项目还需提供对应的获奖证明文件)
7. 8.不接受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