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酸碱站硫酸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4617,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硫酸\≥98% |
吨 |
3000 |
合同签订后按通知到货。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浓硫酸(罐车)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范围覆盖化工类产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认证证书与网站查询一致(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0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1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