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莱芜发电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2*300MW和及2*1000MW火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莱芜发电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 济南市莱芜区
2.5 服 务 期:1年
2.6 招标范围:莱芜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对仙门村东,装机容量为2*300MW和2*1000MW火电机组。本项目为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全厂道路等卫生保洁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保洁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须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2 投标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以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的关系。
3.2.3 投标人在华能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不得有过供应商不良记录。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2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02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标段包1"售价: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