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及肇庆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204035,招标人为 广东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分公司/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本期厂区位于一期建设厂区的南侧预留场地内,拟建设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大旺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部,毗邻北江,东距广州市区50公里,西距肇庆市区45公里,交通便利。
规模:两个项目本期工程各建设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
每个项目单位的招标范围:2台套400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的余热锅炉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设备。
2.2其他:交货期:全部设备2023 年 5 月 30 日前(暂定)。
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二期施工现场/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白沙街1号。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400MW(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2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0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