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022年度装卸设备单机预防性检测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年度装卸设备单机预防性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对招标方2台四车翻车机CD1、CD2(型号:“O”型四车式翻车机)及定位车、2台斗轮取料机(R1-2、R3)、1台堆料机(S2)、2台堆取料机(SR1、SR2),共7台设备的钢结构依据规范标准进行检测。
2.3 服务期:按照招标方委托的时间要求,检测单位须在90天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在现场测试分析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报告的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资质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检测能力授权须包含:港口装卸设备;检测项目授权须包含:应力检测、无损探伤检测等。
3.2.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从事港口装卸设备钢结构检测的业绩(包括:应力、无损探伤检测等),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50万元。
3.2.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3 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9日9:00起至2022年5月2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