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接续工程拆除及安装施工(预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项目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待取得 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由于招标人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
项目名称: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接续工程拆除及安装施工(预招标)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点: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本项目旨在解决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关停后,沾化西城区采暖季供热能力缺口问题。本项目将对烟台500供热公司2×70MW热水锅炉搬迁至沾化厂内并安装生产。项目采购、施工、整体试运行、验收等以满足业主相关需要,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投标人负责将烟台电厂2×70MW热水锅炉整体保护性拆除,保管、包装运输到沾化电厂厂区内,对烟台电厂场地平整恢复等。
投标人负责沾化电厂2×70MW热水锅炉建筑安装施工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全部场地平整、设备材料采购(部分由招标人提供)、安装施工、整体试运行、验收(包括各项专业验收)等,以及项目建成后相关施工、验收等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保修等(项目的勘测定界、用地预审、压覆矿、地质灾害性评估、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不列入招标范围内),同时负责施工告知及特种设备报检、环保验收,配合有关用地规划许可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消防验收等与地方政府相关的工作,以满足招标人相关需要,保障项目建成后顺利运行,保证工程质量。
投标人负责技术监督、设备及材料的监造催交催运、工程保险、研究试验、设备成套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安全监测及检验取证(消防、锅炉及压力容器、检修起重设施等)、金属监督(制造、安装)、管道支吊架检测、大件运输、工程达标投产验收、第三方试验等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拆迁、运输、供货(部分由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主要包括2×70MW锅炉在内的所有有关工艺、电气、热控、水工、暖通、给排水、采暖、通风、脱硫脱硝、除尘除渣、输煤系统等全部内容。
2)投标人负责输煤系统涉及到的地上、地下需拆改、移位的冲洗水、工业水、消防水、循环水等管道以及地上和地下电缆(包括电缆沟),恢复至具备原有使用功能。
3)投标人负责按电力行业标准对本工程所有电气装置的继电保护及二次进行校验和试验,负责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的调试运行。负责电气设备的交接验收试验、预防性试验及特殊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5)投标人负责热工测量和控制仪表的检定、安装、调试和试验,并出具检定合格证书。负责热工设备的安装、调试、交接验收和试验。
6)投标人负责所有新建电气、热工及控制系统与招标人原系统接口的采购、供货(部分由招标人提供)、安装、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包括对厂内上位机软件升级和程控逻辑编程及上位机画面修改。电气接地网的供货、安装。
7)投标人负责有关施工规划许可办理、施工告知及特种设备报检、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工作或工作配合。
8)投标人负责原沾化电厂封闭煤场内安全监测系统、电动消防射雾炮系统、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监控系统等迁移和接口工作。
本项目工期:暂定2022年6月20日开工,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锅炉达标投产,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热电安装工程类似业绩(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热电技改项目类似业绩(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反应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