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接续工程土建施工(预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沾化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项目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待取得 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由于招标人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拆迁 烟台电厂2×70MW热水锅炉及除尘、脱硫、脱硝等配套系统至沾化热电厂厂区进行安装施工,配套相应管网设施。
本项目在沾化电厂厂区内主要建设2×70MW热水锅炉的锅炉主厂房、氧化风机机房及石膏库房、综合泵房、脱硫循环泵房、灰浆泵房、输煤系统等厂房及其它辅助设施等。
2.3计划工期:暂定2022年6月20日开工,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锅炉达标投产,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工作范围为沾化电厂拟建场区所有土建工作及明珠家苑换热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锅炉主厂房及内部结构建筑(水泵间、高低压配电室、办公室、工具间、更衣室、厕所、控制室、热控电子间)、输煤系统建筑、渣场建筑、综合泵房及内部结构建筑、氧化风机机房及石膏库建筑、脱硫循环泵房及内部建筑、灰泵房建筑、变压器基础、事故油池、防火墙、软化水箱基础、降温池、除尘器排烟系统基础、引风机基础、综合泵房水箱基础、石灰石粉仓建筑、吸收塔基础、烟道下地坑、灰水池、消防水池、明珠家苑两台板式换热器基础、首站四台板式换热站基础、全部地下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沟、厂区道路、厂区围墙、动力及其它设备基础、厂区热网系统建筑、基础预留孔洞、基础预埋构件及套管、生活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系统(包含化粪池)、雨水排放系统、室内装修、配套工作等的施工和供货。拆除约10间单层钢筋混凝土平房、采样机1台。所有照明及防雷接地设施由投标人施工。设备、管道、烟道等的保温、外护板由拆除安装方施工。生活用水及生活污水管网系统、雨水管网系统由投标人施工。电缆沟由投标人施工,电缆桥架及基础由拆除安装方施工。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由投标人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土建工程施工业绩(混凝土量不低于5000立方米或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至少1项热电技改项目类似业绩(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内容等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页);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