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离相封闭母线及共箱母线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离相封闭母线及共箱母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境内
2.2 规模:硬梁包水电站工程规模为二等大(2)型,电站总装机容量1116MW。其中:大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270MW的水轮发电机组;生态电站安装1台36MW的水轮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1个。
2.4 标段划分:1个。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4台套额定电压15.75kV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1台套额定电压10.5kV共箱母线及其附属设备。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交货及相关服务负全部责任。
2.6 交货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硬梁包水电站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详见第五章技术附表D交货进度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离相封闭母线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同类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自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不少于2项额定电压15.75kV及以上、额定电流12500A及以上离相封闭母线投运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国内项目业绩。
(2)共箱母线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同类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自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不少于1项额定电压10.5kV及以上、额定电流4000A及以上共箱母线及其附属设备投运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国内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含稳定运行证明、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6日9:00起至2022年5月2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