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203621,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经投产发电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游相邻为计划建设的沙坪一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电站坝址河段位于金口河区上游大漩头至张村沟之间,坝址距张村沟沟口约300m,左岸有G245国道通过,距离乐山市130km,成都256km。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0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2.1m,最大水头15.8m,最小水头6.3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省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6台套单机容量50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供货及技术成果总结,调速器及其油压装置、励磁系统设备等业主将另行招标采购。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额定功率40MW及以上同类型(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的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2)投标人若为国外控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人须具有第(1)条规定的项目制造业绩,且其国外控股公司具有第(1)条规定的项目设计业绩,并承诺全方位技术支持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等资料证明),则该投标人被视为符合第(1)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2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